前 言
为了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和监督,加强其组织纪律性,充分发挥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积极性、创造性和模范带头作用,并为今后的发展党员寻找合适人选,我系特制定以下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制度。
试行条例
一、考核范围:
影视系所有入党积极分子
二、考核目标:
1、全体入党积极分子应当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,热爱祖国、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坚持科学发展观,自觉地遵守宪法、法律,严格遵守校规校纪,增强法制纪律观念,立志成为有理想,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优秀人才。
2、全体入党积极分子应该勤奋学习,协调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,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、注重学习方法,提高学习效率、保证优异的学习成绩。
3、全体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,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,严格遵守学院各项制度,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,在工作中注重工作方法,提倡创新,同时注意积累和交流工作经验,总结教训。
4、全体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,生活中不怕困难,遵守各项校规校纪,做新世纪文明大学生的典范。
5、全体入党积极分子都应发挥自己的个性与特长,争当先进,同时帮助其他同学共同进步,为院、校争荣誉。
三、考核内容及细则
考核实行评分制,基础分 80分,奖励分20分。项目、内容、分值分布及具体细则如下:
(一)基础分项:(总分 80分)
1、坚定的政治方向,与党团组织保持高度一致。
2、能认真自觉贯彻执行学院工作方针、精神,顾全大局,服从统一领导和安排。
3、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,具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,热心地为同学们服务。
4、品德优良,作风正派,坚持原则。
5、模范地遵守校规校纪校规和系部各项规章制度。
6、针对同学们的需要和学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积极负责地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可行性建议。
7、工作认真负责,积极主动,谦虚踏实,任劳任怨。
8、工作有创新,为组织留下可行的先进经验。
(二)奖励分项:(总分 20分)
1、本人受到国家级表彰者加10分,省级表彰者加6分,院级表彰者加4分,受到系级表彰者加2分。
2、通过自身努力为院、系争得荣誉者加5分。
3、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,成绩优秀者加3分(院、系活动成绩优异者)。
4、拾金不昧、敢于见义勇为,向不良倾向作斗争,成绩突出者加4分。
5、所在宿舍为卫生模范者加3分。
6、课堂表现突出,上课率达全勤加4分。
7、在系团学博客上发表文章者加2分,在院报上发表文章者加4分,在省级刊物发表文章者加6分,国家级刊物加10分。
8、学生干部成功策划、组织活动每次加3分。
9、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总分排名班级前三名分别加5、3、2分.
(三)减分项:
1、不能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减3分/次。
2、考试成绩有一门不及格减5分。
3、有违反校规、校纪行为,不听劝阻者,视情节轻重减5-10分。
4、受院、系通报批评者减5分。
5、所在宿舍不达标扣2分。
6、上课无故缺课一节扣2分。
(四)淘汰项:
对出现下列事例的入党积极分子取消发展党员的资格
1、受到任何党团行政处分者。
2、学校组织考试作弊并被通报批评者。
3、学习成绩二门不及格者。
4、自由散慢,规劝不听者。
5、以权谋私,不以集体利益为重者。
6、严重违反学院有关部门和系部规章制度者。
7、有紧急情况时,不理不睬或逃避者。
8、若还有其它原因,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理。
9、身为学生干部,不以身作则,在干部考核中不合格者。
四、考核办法
1、每学期末考核一次,根据得分,分优秀( 80分以上)、合格(60—80分)、不合格(60分以下)三档。考核不合格者,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或取消发展党员资格。
2、考核结果经系党支部审批备案
3、考核结果作为优秀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的重要依据。
4、每次考核完毕,公示各入党积极分子考核成绩,无异议即为最终成绩。
5、对成绩突出的入党积极分子,考核完后给予系内表彰奖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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